


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穿人字拖上街,因为我几乎是连凉鞋都不穿的,
无论春夏秋冬,我都决不会让我的脚面暴露于天日之下,更不用提人字拖了。
可是我终于还是改变了,并且开始享受这样的变革。
脚穿人字拖,身穿T恤,下穿跨在腰间的牛仔大短裤,
注意,一定是跨在腰间,且不能系皮带,
这样便于展示出名牌内裤的腰沿,上面赫然印刷或是缝制的品牌LOGO,
或是CK,或是JOCKEY,那简直是相当的风光呵……
还有,常年的雪藏我的双脚,导致我的脚面比我身上任何一个部位都要白,
于是,我可以相当得意的伸出脚,并且用蔑视的语气说道:瞧,谁的白?
答案,那简直是一定的。